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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来自Android客户端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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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一骑车男子当街被拦下!背后竟牵出个店老板…

买家:我想要车有超长续航卖家:我想要车行有超多销量双向需求 一拍即合却没考虑到“安全成本和“法律成本

近日
德清交警在304省道与青云街路口执勤时
查处到一辆有非法改装嫌疑的电动自行车
面对交警询问
车主表示电动自行车是
今年在电动自行车车行购买的
当时由店主将其车辆原配置的
4个电池“升级”成了5个电池
以增加电动自行车的行车里程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驾驶人汪某因实施

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被交警依法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随后
民警根据车主提供的信息找到商家
该电动自行车车行负责人
对其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26条第2款的规定
该车行因改装、拼装、加装
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被交警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非法改装电池的危害

安全隐患:未经专业机构检测和认证的电池,改装后可能引发电池短路、过充、过放等安全问题,增加电动自行车起火的风险。

电池性能不稳定:非法改装后的电池性能无法得到保证,会导致电池寿命缩短、能量损失、充电效率下降等问题。

承保、维修风险:电动车加装电池违反保险合同约定,一旦出现事故,可能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非法加装电池的车辆出现问题,厂家不会对因加装电池导致的故障进行保修,消费者需要自己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



交警提醒

不论是商家私自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还是驾驶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德清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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